法律问答

老婆再结婚前生孕一子,离异交给男性。二婚男性未生孕结婚后相互生孕一子,可否再生孕?

2020-02-02 15:13: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情形有: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或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   
    (二)第一个子女经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第一个子女患有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经医学干预后,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可以生育正常婴儿的;   
    (四)夫妻一方经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不能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五)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个子女或者丧偶再婚前一方依法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六)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烈士独生子女、二等甲级以上伤残退役军人或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伤残的;   
    (七)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或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居住在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聚居区,一方为少数民族的;   
    (九)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部分山区农村的独生女户、少数民族户或边远高寒大山区的独生子女户。
  • 根据《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子女》的有关规定,办理再婚生育申请时,所需证件有:  
    1、二孩生育申请、审批表;  
    2、由XX计划生育服务站出据的查体证明;  
    3、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夫妻合影照片一张;  
    4、双方历次《离婚判决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有正式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信,无正式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信;  
    6、户口与现居住地不一致的,在现居住地办理二孩《生育证》的,须填写现居住地办理二孩《生育证》申请书;  办理程序:  本人提出申请后,由现居住地计生委或单位所在社区计生委审核,报办事处计生服务中心审核,最后报区计生局审批办理。  办理再婚生育的审批条件:  
    1、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另一方未生育的;  
    2、夫妻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均判随前婚配偶,新组成家庭无子女的;  
    3、女方为初育的须年满二十五周岁,再育的须年满三十周岁;
  • 再婚夫妻申请生育二孩条件: ●一方婚前未生育过子女,另一方婚前生育过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的; ●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双方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经区、县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因特殊情况可以再生育的条件,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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