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我丈夫分居七年了。 我们不能说法律上离婚了吗?

离婚
2020-02-02 10:11: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新婚姻法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但是同室分居去很难证明。  我国现有法律对夫妻分居并未要求办理专门手续,我国的离婚案只要求当事人能证明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的事实,即可作为一项法定理由。
    然而恰恰因为分居没有手续,证明分居且分居已达两年的期限,就特别难以操作。律师表示,一般情况下证明分居主要是邻居证言、亲友证言等,但周围人举证“同室不同房”的情况,又可能会涉及到当事人的隐私,“这样很难办理”。
  • 法律没有规定自动离婚。只有协议离婚,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
    可以参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探望权,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我国新《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在将子女的监护权判给一方,法律赋予没有监护权的父或母的探望权是其作为父母的一项基本权利,无正当理由是不能剥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