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别人借给我的钱不能还给我。 有我手里借的债和他的房地产证明,怎么能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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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抵押房产已经经过抵押登记,是可以的。
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5.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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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钱交通事故赔偿都是有法可依的,受害方要钱过多可以让对方起诉,由法院判决,然后进行合理的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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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起诉是没有问题的,是
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您注意的是,民事诉讼的原告就被告原则,即您需要到被告所在地起诉。这个意思就是,如果他户籍在上海的,你可以在上海他户籍地起诉;如非户籍上海的,则你需要向法院提供
证据证明他在上海居住满一年,这样才能在其居住地起诉,否则,上海法院不会受理你的起诉。
另外,按照
诉讼时效的规定,借条写了还款日期或者借期的,则到期后开始算两年;如果没有写,则从你主张之日开始算两年。请把握时效问题一面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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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