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前几天发生交通事故,我们坐摩托车,坐对方的车,警察判断对方的责任,丢弃摩托车,我们的身体伤口很多,眼角穿过耳朵缝了十几针,耳朵也裂了。 我们脸上的伤痕有没有能够鉴定障碍的可能性? 谢谢你!

2020-02-01 22:49: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里的标准只可以作为参考,具体的还需要到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准  依据《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涉及面部伤残的:二级伤残:
    2.
    2.5面部瘢痕90%以上,严重影响容貌伴器官功能障碍。六级伤残:
    2.
    6.8面部瘢痕20%以上,明显影响容貌。八级伤残:
    2.
    8.5面部瘢痕20cm2以上,影响容貌。
    2.
    8.6面部大量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50%以上,影响容貌。十级伤残:
    2.
    10.8头皮损伤瘢痕形成或无毛发,面积达40cm2以上。
    2.
    10.9面部瘢痕6cm2以上,或面部条索状瘢痕10cm以上。
    2.
    10.10面部细小斑痕或色素明显改变10cm2以上。建议:去司法鉴定机构评残,一般做伤残等级鉴定至少需要以下材料:
    1.病历本及住院的大病历本,
    2.所有的X片子,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出、入院小结,
    5.被鉴定人身份证,另外,提醒:一定要被鉴定人亲自去鉴定机构。

  • 1.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其评残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2.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残疾方面的赔偿主要有: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3.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5.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 你好,应当出院后找派出所申请做伤情鉴定及伤残等级鉴定。 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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