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今年5月进公司,年底被裁员了,应该得补偿金吗?公司应该怎么补法?

2020-02-01 18:59: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
      实习期间不算入正式工作时间。  所以8-12有4个月。赔偿半个月的月工资,详见如下: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工资。  另外为提前30天通知本人,公司应再当赔偿一个月的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 并非所有的员工都可以被裁员。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不得裁员: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补偿;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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