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其他人可以借钱给我,他住在那个房子里写购房合同的人的名字,可以交房租,收租金吗?

2020-02-01 18:29: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可见,6个月以上的定期租赁为要式
    不定期租赁为非要式
  • 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 1、债务转移必要经过债权人同意;
    2、转让后,若第三方不履行,债权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第三方追讨。
    《民法通则》第九十一条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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