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要资询同居生活分手之后的资产如何切分,感谢

2020-02-01 09:06: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宜适用等分原则处理
      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完全相同,同居关系不能严格依照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对于一般共有财产的处理是否应适用婚姻法规定,按照顾女方进行平均分配?笔者认为,
    婚姻法系调整夫妻身份及其财产关系的专门法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
    但因同居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而应适用《民法通则》等法律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也就是说,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此外,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也就是说当事人一方所有的财产应理解为同居前个人所有的财产,而非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
  • 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原则上应均分,但法官会从照顾妇妇儿童的利益等方面综合考虑,酌情予以照顾。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按规定,离婚时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一般夫妻财产的处理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夫妻一方特有财产的处理:夫妻一方的特有财产,归个人所有。
    (2)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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