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月的工作,还在试用期,你能不能口头离职?告诉经理,经理说过时间,但是她一直拖延,最后说去看看手续,然后看看怎么办?

2020-01-31 20:31: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正规单位办理离职手续,需要你本人的申请,人力资源部门的意见,公司办公会议的意见,正式的还需要就你辞职一事下发公司文件。
    离职前你需要在原单位完成工作的交接、有关费用的结清等手续,依照具体公司的制度而定。
  • 劳动者应提前三十日书面辞职,在试用期内的可提前三日口头辞职,是合法有效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说明法律是允许劳动者辞职的,虽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但需要按规定的有一定提前量和合适的方式,辞职才是合法的,受法律保护。
  •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需要时间:
    1、试用期的,提前3天申请辞职。
    2、过试用期的,那么要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而且在月头递交辞职信。
    3、公司已经给劳动者办理社保的,那么劳动者也要提前30天申请辞职,不然,跨月辞职或者月底辞职,公司都会让劳动者自己承担社保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离职证明一般在离职当日开具,档案和社保关系则在十五日内办理完毕。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不用赔偿(前提条件就是要证明员工如何不符合录用条件),如单位没有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那么就是属于违法解除,是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具体如何赔偿参考《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如员工跟企业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单位就要帮员工购买社保,如不参保员工可以到社保局进行投诉,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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