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轮胎漏气事故后,我开着公司的卡车追尾停在路上的一辆汽车。交警认定我负有全部责任。保险公司负责修理费用后,让我承担公司的损失合法吗?我和公司签订的合同说司机要对50%的损失负全部责任。这份合同有效吗?公司能根据合同要求我赔偿损失吗?A

2020-01-31 13:16: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报保险看现场,然后定损。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划分,如果车正常行驶,并措施得当,而前边的车突然刹车,又不属不可抗力,那么前面的车应负全责或主要责任。具体由交警划分责任。
    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法规规定,追尾,无论前车是因为什么原因,只要追尾就是后车全责。
    后车只能报保险,然后由保险公司给前车拍照并定损,然后按照定损价格付给前车修车费用,然后一般来说,后车也要给前车一定的补偿金。这个补偿金保险公司是不给报销的。 然后,后车也要去修车,保险公司再给后车定损,然后给后车报销修车的费用。
      双方在交通队进行登记备案,前车无责任,拿着修车的发票与后车车主一起在交通队进行结案。而后车车主这些日子不能开车,因为驾驶证在交通队扣留。等结完案后,才能拿到驾驶证。
  • 交强险赔偿,但商业险不赔偿。 法律依据 交强险赔偿范围
    二、交强险赔偿限额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三、交强险免赔
    1、交强险均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形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2、交强险对医疗费用负责垫付,对其他损失和费用不负责赔偿和垫付的情况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商业三责险 第三条 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   
    (二)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
  •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 车被对方追尾,对方全责,车辆维修期间,如果是营运车辆,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营运损失;如果是私家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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