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去年遭遇车祸,55岁,工作是承包建筑私活,车祸结果是对方全责,出院修养后伤残鉴定结果是两个十级,在医院医药费花了大概6万,都是自己出的,肇事方只垫付了一万,现在肇事方的保险公司处理说总共只能赔付9万多(误工、陪护等都算里面),应该打官司么?打官司差不多能拿到多少?

2018-09-09 08:10: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肇事的,保险公司可以不予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可以起诉至法院主张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法律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 打有关工伤保险的官司需要的资料:需提供伤者本人身份证、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卡、工资单、考勤卡等)、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受伤时的诊断证明、门诊,住院病历及相关的治疗费用发票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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