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要离异而我的户籍在大城市,他的户籍在我们家我爸爸已过世他成房主,我们家的农用地如何分

2020-01-30 19:20: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证据证明配偶实施家暴,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离婚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你们每人一个户口本。
    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你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带着户口迁移证去你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 1、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当然共同债务亦应共同承担,若双方达成协议由一方全部承担的除外,但此协议仅具有对内的法律效力;
    2、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母亲抚养,哺乳期后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照顾子女的有利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最终判令由谁抚养孩子。10周岁后的孩子,应征求孩子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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