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居没有结婚证书后,自愿分居财产被分割

2020-01-30 17:36:4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 规定: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解除非示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综上,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基本上与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是相同的,适用法律也基本上是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
  • 共有财产的分割方法: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及财产的性质,以下述三种方式分割:
    ①以实质分割方式分割共有财产。对于共有财产的分割,在不影响共有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可对共有财产采取实物分割的方式,可以进行实物分割的共有物一般是可分物,例如金钱、粮食、布匹等。
    ②以变价分割方式分割共有财产。对于共有财产如果不能分割或分割有损其价值,而且各共有人都不愿接受共有物时,可以将共有物出卖,所得由各共有人共分。
    ③以作价补偿的方法分割共有财产。
    对于不可分割的共有物,例如一辆汽车、一头耕牛等,共有人中的一人愿意取得共有物的,可以由该共有人取得该共有物。对于共有物的价值超出其应得份额的部分,取得共有物的共有人应对其他共有人作金钱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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