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工厂工作,我的眼睛被金属伤了。如果我的视力受损,我应该向老板索赔多少?

2020-01-30 14:57: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虽然是在上班时间,但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2、受害者可以报警,由警方追查行凶者的法律责任。  
    3、在民事赔偿方面,如果肇事者不作出民事赔偿,可以将肇事者和工厂起诉到法院。工厂在上班期间没有保护劳动者,致使劳动者受伤的,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1、如果是用人单位合法裁员的,则用人单位应该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伤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果是单位违法裁员的,则属于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即赔偿金)。
  • 被打后,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向行凶者要求赔偿:
    1、双方协商解决。
    2、经基层组织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3、报案后,由警方主持调解。
    4、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
    5、属于公诉案件的,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
    6、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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