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房子是5楼,6楼盖,顶楼漏水和外墙漏水,寻找财产修理和漏水,或总是拖,如果我可以起诉?

其它
2020-01-30 14:45: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拖欠物业费超过两年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物业费超过诉讼时效要根据具体情况确认。 首先、拖欠物业费是民事纠纷,在民事纠纷中不叫追诉期而是叫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七章规定 诉讼时效: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依据这两条的规定你的物业公司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1号规定第二条 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第三条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 关于小区物权,以小区绿地为例:
    一、物权法对小区内的绿地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当地规划局对小区的绿地率等建设是有一定的指标规定的 。
    二、绿地率(ratio of green space/greening rate)描述的是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
    绿地率所指的"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等。其中,公共绿地,又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及其他的一些块状、带状化公共绿地。区别于绿化率。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条 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合法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 业主可以起诉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也可以起诉业主。
      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是合同关系,业主聘请物业公司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在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纠纷,是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的。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在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严格的意义讲,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是一种服务,而不是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