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原单位出钱培训我去考了建构筑物初级消防证,已在单位工作七年,现离职扣押我的证件是否合理离职扣押我的证件是否合理?您好!我原单位出钱培训我去考了建构筑物初级消防证,已在单位工作七年,现离职扣押我的证件是否合理?

2020-01-30 14:02:4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
    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同时该法第84条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公司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或学历证书等材料文件,若劳动者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的,将会面临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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