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户口簿上的名字和结婚证上的名字不一样有什么办法

2020-01-30 09:48: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结婚证规定是手续证件齐全前提,当场可以领到结婚证。
    涉外婚姻,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到中方公民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外方当事人需要出具有效护照,所在国家无配偶公证书,中方公民需要出具身份证,户口本。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1、结婚证办理:你需要拿到你在学校集体户口的那一页,或者是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办一个户籍证明用于结婚。然后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两人合照若干到任一方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9元一对结婚证。建议你选择到女友户口所在地办理。
    2、结婚后,你女友户口不能迁到你学校所在地。你的户口迁到学校是因为你升学。这个户口虽然也属于学校所在地户口,但它是有期限的,即,你毕业时,必须将户口迁走。在还未确定你未来户口地址的情况下,你没有必要操心你女朋友的户口跟着你走。原因也很简单,结婚不用将户口放在一起。
  • 如果沒有办结婚证,债权债务怎么办?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同居期间的债权、债务进行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法释[2003]19号)规定: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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