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个惯犯。受害者写了一封谅解书,并要求撤回诉讼。警察局说刑事案件已经变成了民事案件。可以延期吗?

其它
2020-01-29 17:4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确的司法解释:只有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于盗窃罪属于侵犯财产权的犯罪,所以,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当然,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中追赃、退赃,则是应该的、正常的。还有,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而孕妇犯罪本身可以成为法定的减刑情节,因此,孕妇盗窃并且获得谅解的,其刑罚相对于原刑罚应该相对于较轻。
  •  刑事案件经法院受理后至尚未判决前,如果双方当事人自行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可以向法院递交和解协议书,同时被害人对被告人表示谅解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6.对于坦白情节,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罪行的阶段、程度、罪行轻重以及悔罪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30%;
    (3)因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50%。
    7.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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