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男朋友让我用我的身份证以我的名义进行网上贷款。现在我们已经分了钱。如果他说他不归还呢?

2020-01-29 15:37: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偿还,债权可以要求担保人还款。  
    首先,贷款担保人是这样一个角色:当借款人向银行或者其他机构提出借款申请的时候,银行或其他贷款人会出于款项安全性的考虑要求有一个担保人,当借钱人不能按时还款的时候,担保人要代替借钱人把钱还清。
    之后,担保人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其次,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两种。如果是一般担保的话,债权人会先追索借款人的资产,当借钱人的所有家当仍不足以还清债务的时候再向担保人追索。
    但如果是连带责任的话,债权人就可以在债务人和担保人之间选择,看谁更容易还款就向谁追索。
  • 网贷无力偿还,每个贷款机构的政策不同,但总体来说,银行会比小贷公司更好说话一些。如果信用贷款出现逾期,贷款机构会先电话催收贷款,提醒借款人还款,同时利率还会上浮,作为每天的罚息。
    这就意味着,假如你贷了1万块钱,但你要超过3个月不还,你最后可能要还10几万的利息和滞纳金。在你逾期产生后,你的名字出现在银行内部系统,信用报告也会留下不良记录。
    一旦留下可能会被保留3年~7年的纪录,有不良记录期间也不能向他行借款,会因为信用不良无法申请。加收50%的利息虽然高但是还只是金钱上的损失,但如果产生不良信用记录会对贷款买车买房产生影响,这是金钱不能挽回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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