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订婚后,结婚日期就定了。但是结婚前,女人怀孕了,男人毁了婚姻。彩礼应该退还吗?

2020-01-29 14:23: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对你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就是说在未办理结婚登记或者虽然已经办理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的,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对于彩礼已经购买结婚用品的,可以将结婚用品退还,因为未办理结婚登记属于双方共同原因,所以不应该由女方承担损失,如果男方骚扰女方家人造成伤害的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向男方主张损害赔偿,但是女方需举证证明损害大小和程度。

  • 1、 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彩礼必须退还;
    2、 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 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对结婚是的彩礼如何处理进行约定,如果不能够达成合一的,可以依法到法院进行起诉。法院会依法对彩礼的处理进行判决。如果双方中有法律规定的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形,且另一方提出要请求赔偿的,法院会依法要求该方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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