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厂出的一次事故,2次住院,一次出院休息保守治疗,后复查情况严重了住院手术,现在申请工伤鉴定,劳动社保局要求证明第二次手朮病历上陈旧骨折是第一次工伤时住院的,才能鉴定。去医院问,医生说病历归挡了不能改,我该怎么办?

2018-09-08 20:38: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工伤住院需要什么手续?首先确定就诊的医院是医保(工伤)定点医院,在办理住院前告之是工伤住院。
    在住院治疗期间涉及安装假体等特殊情况时,需要向当地医保部门报告,有个特殊医疗的申请。
    剩下的,治疗期间相关的票据都要保留。
    如果公司给你们入工伤险了,那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如果没有入保险,则有公司承担医疗费。同样,构成残疾,有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里赔偿残疾赔偿金,没有入保险,则又公司承担。
    医疗费用不能从残疾赔偿中扣除。医疗费用和残疾赔偿,对方都需要给的。与用人单位有关于工伤争议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仲裁进行工伤索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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