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四千,但只是把钱借给别人就走了,并没有参与赌场的事情,前阵子赌场被公安局抄了,我朋友并没有在场,但在其中一个人的车里发现了砍刀,说有摄像头拍到我朋友把刀放进去,然后我朋友就去公安局,想把事情说清楚,他说三把刀是他自己的,是借给赌场的人,并且跟他声明如果刀出事跟他没关系,开赌场的人也承认这三把刀是借给他的,刀都没用过,我朋友就被刑事拘留了,请问这会被判刑吗?

刑事辩护
2018-09-08 20:34: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再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 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罪)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参考2010年8月司法解释 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   
    (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   但具体会判多年,需要详细了解案情,嫌疑人有哪些无罪情节,罪轻情节,才能预测刑期。
  • 刑事拘留后,不一定会判刑。
    刑拘是一种刑事侦查强制措施,侦查过程中或者侦查结束。
    如果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可以决定撤销案件。
    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起诉到人民法院的,经过审判,法庭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宣告无罪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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