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人欠我4000元。如果我向法院提起诉讼,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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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公司欠钱,债务是否由股东承担?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应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严重损害”没有量化标准,需要法官根据债权人所举的证据综合认定,所以实践中债权人所举的证据就显得十分重要。
3、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与债权人损害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4、股东主观上有过错。 债权人要证明股东主观上有过错,实际上债权人举证也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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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钱不还:
1、起诉(即打官司)需要到法院申请立案。
2、需要在法定的
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
3、法院审判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
债权债务关系明确,适合督促程序的,可以申请支付令。
5、如果是拖欠工资(
劳动纠纷)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或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6、如果这些你自我完成不了,对不起,你要花钱请
代理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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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名誉毁谤,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单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还得看诽谤的程度和造成的影响、结果如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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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