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信号灯上有安全事故,我实线变道,造成侧后方车子右前杠撞倒我左侧门,我想问一下这一如何定责?感谢

2020-01-28 13:2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险理赔过程需要注意的事情
    (1)发生事故后不得私自处理,尤其是现场,经过私自处理如果造成进一步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
    (2)在外地出险需要找保险公司在当地的分支进行处理,及时提交各种信息以免出现信息核实不准确造成的日后车辆保险理赔的困难。
    (3)未经过年检年审的车辆,保险公司有理由不进行赔偿。
    (4)驾车撞了自家人;收费停车场中丢车、损毁;二手车保险未过户;车内物品碰伤车辆不赔等,这些情况保险公司都有理由不给予赔偿。
    我们看到了整个车辆保险理赔的过程,我们发现,在没有经验的情况下做车辆保险理赔的确是有很多容易被忽视的情况,我们建议尤其是很多新车主,买完车险后还是要做足车辆保险的功课,以免不时之需。
  •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对事故的责任认定有四种方式:
      
    1、如果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由交警根据双方确定的责任,按简易程序当场出具责任认定书。
      
    2、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则由交警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勘验、检查现场,并对事故双方或有关证人进行调查、调取与案件有关的相关证据(如监控录像等)后,再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制定本条例。该条例的立法宗旨就在于及时、合理地给予全体受害人基本保障。
    其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 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但从实体上也从程序上赋予了受害人直接以保险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主张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有义务直接向受害人赔偿。
    同时,《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从上述分析可见,无论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是依照《保险法》,都规定了受害者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起诉,保险公司直接向受害人支付赔偿金是其法定义务。
    因此,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中保险公司可以单独作为被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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