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家人已经被拘留了五天。我没有收到家人的任何通知。我的家人能来看我吗?

2020-01-28 11:57: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对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会见。
      会见结束后,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人身检查后送回拘室。
      经被拘留人或者其亲友申请,有条件的拘留所可以安排被拘留人进行远程视频会见。
  • 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 驾驶员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公安机关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并没有通知单位的规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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