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甲方开设赌场每天提起6000元,每月有18万人交给乙方,乙方向警察交付3万人,乙方向警察交付2万人,乙方自己吞没13万人,乙方构成了什么罪呢?

2020-01-28 08:43: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具有开放性、持续性、场所固定性、人员不特定性、组织性(分工)、稳定性、较大规模性等特点,聚众赌博反之;开设赌场具有经营性、控制性,是通过场所吸聚不特定赌客,而聚众赌博具有“人合性”,主要依靠人际关系吸聚相对特定的赌客。
    主要关键特点:规模较小;小范围人员参赌;对象较为特定;聚赌时间不固定;临时性;持续时间不长;没有固定分工;人员关系松散等
  • 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属于在2006年6月29日公布的《刑1法修正案
    (六)》中将“开设赌场罪”从赌博罪中分离出来成为新罪名。
  • 精神病杀人负相对刑事责任一般判多少年:如果完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杀人,则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正常的时候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清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较清,是指义愤杀人,防卫过当杀人,因受被害人长期迫害而杀人,帮助杀人,受嘱托杀人,所以如果是相对有辨别能力的精神病人杀人,最轻的可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是在正常时杀人,则死刑或无期,如果是完全精神病人则不负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