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户籍沒有迁过来能够申请办理购房贷款吗

2020-01-28 06:11: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何办理二手房房贷?办理二手房房贷需要什么手续和程序呢?下面将这些程序按顺序分为以下九项,它们是:  
    1、房屋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买方向卖方支付一定的首付款,多数情况下首付款不低于70%,有些贷款人资质特别好的,方可以贷到八成。支付首付款后要求卖方出具收条,该收条将用于贷款资料中。  
    2、购房人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书面资料,包括购房合同、买卖双方的身份资料(身份证和户籍本)、婚姻状况证明(未婚证明或者结婚证)、房地产产权证、首付款证明,这些证明的复印件就可。  
    3、由银行指定估价机构对房产进行评估,为此购房人还需要承担评估费用,一般为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  
    4、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银行批贷,发放贷款承诺书。  
    5、银行与购房人(贷款方与借款方)签订房屋抵押贷款合同并办理公证或者律师见证。  
    6、建立存用贷款账户,划拨购房贷款。  
    7、房地产保过户当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及银行抵押登记,办理贷款保险手续或者担保公司还款担保,为此购房人需要支付保险费用或者担保费用。  
    8、银行发放贷款。可以发放在卖方账户、也可以是买方账户、还可以是居间公司的账户,目前多数的做法是直接放款到卖方账户(上家),沈律师强烈建议您不要将贷款放至居间公司的账户,以免引发严重的法律后果,比如居间公司挪作它用、卷款逃跑等。  
    9、借款人按月还本付息,直到还清本息,终止贷款合同。  以上就是关于买二手房可以贷款吗,如果办理二手房房贷等问题的相关介绍。有必要提醒大家的是,在办理二手房贷过程中,手续会比较繁琐且复杂,有些人可能会选择通过中介公司或律师帮助。有些不正规的中介公司可能会利用消费者不懂或者比较畏难畏杂的情绪而增加消费者的支出或负担。因此,建议大家一方面要注意甄别中介公司,另一方面也要通过咨询专业的律师获取对办理程序的信息,必要的时候可以聘请律师帮助。毕竟有执业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律师在旁为您作监督,能帮您省去不少心思。
  • 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分割按揭财产时候存在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尚未偿还贷款、房屋实际升值等四个组成部分。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房屋尚有房贷没有还清,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贷由其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继续还贷,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后,该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在双方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就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协商处理,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该方继续还贷,给另一方首付部分和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的增值一半的补偿。
  •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集体土地,如果户口迁走,则该村宅基地、农用地以及涉及以后拆迁征地的补偿款,均无该人的分配额度。但是已经占用的宅基地,无法收回,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征地后,不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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