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2016年6月30日签订了公积金贷款合同,购房合同我也没有拿到手,因为房子钥匙我一直没拿,在这期间我没有装修,直到2017年2月份,我交了大修基金,领取了合同,领到了房子钥匙,但是物业让我从2016年6月开始交物业费。请问这样合法吗?

2018-09-08 15:51: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使用公积金购房有“三项注意”
    其一,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其二,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0万元,他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达60万。比如:西安特殊情况可达70万、成都、广州等多地区。
    其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
    但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购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 买房交了首付确不能签到购房合同的情况非常常见,通常是由于开发商的预售手续等证明还没有办下来,合同签不了。如果遇到类似的情况,建议可以先跟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要求退款。
    没签购房合同,则不算是首付款,应该只是认购款。认购合同是预约合同,在本合同也就是购房合同无法签订时,应当返还认购款。如需帮助可把认购合同让律师看看为你具体分析。
  • 房屋装修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情况;
    第二,装修的具体面积,位置;
    第三,装修费用的数额,以及给付的方式,时间;
    第四,合同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的支付;
    第五,具体的装修内容,材料的选择,通常情况下以承揽人的预算为准;
    第六,工程的进度约定,完工日期;
    第七,双方签字确认,并注明日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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