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没有结婚,只有你孩子的出生证明没有登记,你能在登记的时候更改你的名字吗?如果你找到你认识的人并花钱,你能改变吗?这会对你将来的学校生活和工作产生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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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出生证明上的名字不能更改,如果生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的,可到公安机关申请变更子女姓名。非要改的,有以下两种方式:
1.到出具出生证明的医院要求按照改后的姓名重新出具出生证明,然后去派出所改就好;
2.按照现有的出生证明先申报户口、然后再去派出所申请改名(16岁以下是可以立即修改的),不过这也就意味着孩子有了曾用名(这个曾用名会被标注在户口本上且无法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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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带上当事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原始的户口本)、现在的户口本、身份证;
2、如果属于未成年人的,应由监护人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含监护人及未成年人在内的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
3、共同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说明实际情况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户口本信息更正即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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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户口上不了怎么办?根据现行户籍政策,1998年7月22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可选择随父亲或随母亲入户。
小孩入户需提供如下材料:
1、你为其小孩要求入户的申请;
2、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
3、你的《居民户口薄》;
4、准生证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5、你夫妇的结婚证
6、准生证
有了这些就应该给上户口,只要材料齐全,手续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上户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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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的名字和户口本的名字一样,
给孩子申报户籍,就需奥凭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到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十条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登记部门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部门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并保留《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新生儿户籍登记的原始凭证。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
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
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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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