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公司买了保险,现在发生事故,警察判定我方车辆是全责任,对方车辆必须在4S店修理,但是保险公司不和这家店合作,保险公司让我自己补充差额,违反消费者的权利吗? 买保险不是处理事故哦
消费者维权
2020-01-27 08:3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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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理赔是根据交警划分的事故责任来确定的。全责的一方要赔偿无责方的所有损失。要是对等责任的话,损失没有超过交强险范围的,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出交强险范围的,就是一人一半的赔偿了。
例如:两车发生碰撞,交警裁定对等责任,双方车损都在2000元以下。那么就是双方的保险公司互相赔偿对方的损失。但如果车损超过2000元了,超出的部分是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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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保险在保险公司方看来就是三者、车损、盗抢、车上人员、玻璃、划痕、自燃以及各险种的不计免赔都加上了。但是由于保险都是有保额的。所以发生车祸车方负全责,保险公司也是在你保险的保额内赔付。如果你三者只保了30万,但赔付对方需要43万,对方没有人员死亡的话,那你还是需要自己承担
11.8万,如果你保额有50万,那你就不用出钱,保险公司全部赔了。n所以最终决定保险公司是不是赔付所有费用的不是看险种的多少而是看保额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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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车辆保险应注意的事项,
一、投保车辆保险应注意的事项
1.保险车辆须有合法的行驶证件及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保险单无效。
2.投保人应将车险现状及所属权益如实告之保险公司。
3.在办理完毕保险手续拿到保单正本后,应立即核对保险单上列明项目如车牌号,发动机号,要求承保等案是否有错漏,如有错漏应立即提出并更正。
4.保险卡应随车携带,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5.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6.记住保险的截止日期,提前办理续保可以使被保险人得到连续的保障。
二、能不能购买短期交强险 交强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仅有四种情形下投保人可以投保1年以内的短期交强险: 一是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二是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三是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四是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道交法》和《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理拖拉机的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对交强险实施监督制度,在受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改装和安全技术检验时,对符合要求的机动车辆均需具备有效的交强险保险,否则不能办理相关登记。 交强险的承办机构为经保监会批准授权的中资保险公司及其代办机构,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交强险,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或选择购买不同责任限额的商业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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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必然也应该要求经营者对损害予以赔偿或公平、合理地解决争议。根据《消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的途径主要有五种:
(1) 双方协商和解;
(2) 消费者协会调解;
(3) 向行政机关申诉;
(4)
仲裁机构仲裁;
(5)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本篇将在后面的条目中逐项予以介绍。
(四)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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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