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培训期来到培训协议服务期的承诺,可是企业还向人们索取培训费用,并且我都还没合同

2020-01-27 07:22: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不定期的租赁关系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4、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租期不明的处理】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 单位为您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您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您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单位要求您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因为您在培训前单位并未要求您签订培训协议,因此您现在可以拒绝在该协议上签字,该协议对您并无约束力。但单位出资为您提供培训,您在试用期满后离职的,单位可以要求您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按劳动合同等分出资金额,以您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

  • 1、专项培训实践中是以正式发票或相关票据为准的,如果没有,一般不认可该数额;
    2、有了培训还要有约定“服务期”,只有服务期没满辞职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3、违约金是递减计算的,而且总额不超过实际培训费用;
    4、如果单位有《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情形,员工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且无需支付违约金,还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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