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的父亲用钱的信用卡被拘留在拘留所,会被判刑吗? 被判决的时候能通知我吗?

刑事辩护
2020-01-26 13:57: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派出所拘留,一般24小时通知家属,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  
    (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  
    (二)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  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对没有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 1、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2、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下列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 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 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
    3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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