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婚姻生存期间夫妻签订的借阅书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夫妻之间需要借阅书怎么生效?

离婚
2020-01-26 10:41: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没有借条,女方补借条是不生效的。
    2、如果男的领小三在外面住,你可以报警留取证据,可以作为重婚罪或者男方过错的相关证据。
    3、房子抵押必须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手续才生效。
    4、如果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可以要求多分割财产。
    5、男方不承认借钱,也没有借条,那女方只能自认倒霉。
    6、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代为办理。
  •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离婚时借款的一方可按照协议给予另一方实际借款数额的一半。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而借款一方将这笔借款用于了家庭共同生活,比如归还了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或者用于了共同投资,离婚时,因为出借方本身也是借款的受益人,共同债务不必再清偿,共同投资及收益也已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已经分割,这时,再要求借款一方归还借款就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了。
    但借款一方不是将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是用于了其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其他个人事务,离婚时,借款的一方则应按照协议给予另一方实际借款数额的一半。该司法解释中没有提及在夫妻分别财产制情况下借条的认定问题。
    我国目前的婚姻法除了规定夫妻财产共有之外,还规定了夫妻分别财产制度。也就是说夫妻之间可以将共有财产约定为分别各自所有,在这样的经济约定之下,夫妻两人各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对各自所有的财产都有完全的支配权,如果一方为了个人事务向另一方借款,其本质与一般的债权债务关系并无不同,这种借条与普通的借条一样,借多少还多少,并无太大争议。
    需要注意的是,如何认定借款数额,不应只以借条本身所载明的数额为依据,而应实际出借的数额为准。
  • 对于夫妻间的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夫妻一方用属于自己的财产购置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个为此出具了借条,该借条是个人债务还是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借条确定的款项作为对价购置的财产由夫妻共同经营或使用并且收益由夫妻共同的情况下,应当认定购置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时如果继续认定借条的效力,让出具借条的一方独自承担借款责任,显然已经违背了婚姻法第十三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的规定,同时也显失公平。
      其次,夫妻间债务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由于混同而归于消灭。随着婚姻法的修订,婚姻法实际上已否定了债可以因结婚而混同从而归于消灭的说法,因为修订后的婚姻法已经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归该方所有,这意味着一方的婚前债务也应由该方承担。
    既然婚姻法已经明确否定了这种债可以由于结婚而混同从而归于消灭的说法,那么也就不能否认夫妻间可以发生债的关系,混同说或不能发生说是不能成立的。  综上所述,夫妻婚内借条的效力在一般意义或形式意义上应当认定其是有效的,但对其的认定存在许多影响因素。
    例如借条的出具是否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借条出具后如果借条所确定的款项所购置的财产完全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其使用、经营收益完全归夫妻共同享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