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可以协商离婚,他向我索赔,说没有孩子是我的原因,确实我不能生孩子,我可以不给妈妈吗?

离婚
2020-01-26 09:02: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正常情况下,就是双方一起拿着离婚协议,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就可以了。
      
    1、双方自愿,同意离婚;
      
    2、同时到场,递交申请;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离婚申请表》
      
    3、审查: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系夫妻双方自愿,申请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对家庭共同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的分担达成协议,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准予离婚决定,收缴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书,发给离婚证。
  • 如果双方育有子女,那么就必须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否则,婚姻登记机关可以认定双方就子女抚养权问题,没有达成一致,可以不予受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离婚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不给孩子怎么办?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首先,法院的判决、裁定及调解书一经生效即产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力,各方当事人均应按照法律文书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如果在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情况下,权利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
      其次,对子女抚养权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不能视为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执行,而应理解为强制被申请人履行交出子女给申请人抚养的行为。
    该类执行案件主要是由于被申请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没有按照判决的内容将子女交由申请人抚养而产生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