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在原企业辞职,终止交纳社会养老保险,如今想改交农村社保,发觉信息内容已被保存,想让企业得出个证实,证实我已没有交纳社会养老保险,这一证明怎么写呀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1-26 09: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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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比例,以3000元社保基数为例(因为各地的标准不同,所以这一数值也会有不同):
1.养老保险:公司缴20%,也就是600元;个人缴8%,240元;
2.失业保险:公司缴
1.5%,也就是45元;个人缴
0.5%,15;
3.工伤保险:公司缴
1.0%,也就是30元;个人不缴;
4.生育保险:公司缴
0.8%,也就是24元;个人不缴;
5.医疗保险:公司缴10%,也就是300元;个人缴2%+3元,即6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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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是怎么给员工交养老保险的:如果是新参保单位的话一般要带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5、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6、地税纳税事务告知书。一般是这些,个别地方不同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1,养老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一定的比例来进行承担;
2,如果员工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最低工资的标准进行缴纳;如果员工的工资高于最低工资时,则应当按照应发工资进行缴纳。缴纳比例为28%,单位缴20%,个人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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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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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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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