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丈夫以我的名义经营信用卡和贷款,钱不是用来生活的。我以后还离婚吗?

离婚
2020-01-24 19:53: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要个人征信没有问题就可以贷款买房,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有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同意以所购的房产作为抵押物;
      
    4、已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
  • 办理信用卡的证件主要有:
    1、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
    2、工作证明(工作证或相关人事部门证明,基本要求工作时间在三个月以上);
    3、收入证明(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收入证明,若自主创业则需要工商执照复印件及交税证明)。以上是办理信用卡最基本需要的材料,同时如果能够提供自有房产证或自有车辆证明则更会大大增加办卡成功率和提高透支额度。
  •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5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的规定,法院的判决或夫妻的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只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债权人一样可以向离婚后的夫妻提起诉讼,要求承担责任。《婚姻法》第40条规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