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三年前因为盗窃自行车被行政拘留了10天。然后我前天因为喝酒误了火车把火车站的门]砸坏了。这次派出所给我打电话传唤我回去,准备再次拘留我。之前我查过,如果有过一次行政拘留的话五年内再犯,会加重处罚。我想问一下会怎么加重处罚呢?会不会由行政拘留改为刑事拘留呢?会不会有案底,这对我未来的找工作有影响吗?

2020-01-23 19:11: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案底在我-国指的是犯罪记录,没有判处刑罚就没有案底,但往往会有行政处罚,被行政处罚有治安处罚档-案,不会消除,但也没有太大影响。

      《公-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治安处罚案卷
      凡在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建立治安处罚案卷。治安处罚案卷分为治安拘-留卷和其他处罚卷两种。
      治安拘-留卷主要存放:
      
    1.被-拘-留人员登记表;
      
    2.审批表;
      
    3.传唤证(回执);
      
    4.讯问记录,
      
    5.调-查和证据材料;
      
    6.检-查交代材料;
      
    7.裁决书;保-证-书;
      
    8.没收财物收据,罚款收据,保证金收据;
      
    9.解除拘-留通知书;
      
    10.申-诉及复议材料等。
      治安拘-留案卷在裁决执行结束后,由裁定机-关业-务部门立卷并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其他处罚卷,原则上接受处罚的类别分别立卷,由承办单位保存一段时间后,登记造册,经领-导批准后处理。重要的案卷也可以向本机-关档-案部门移交归档。
  • 你好!盗窃罪的量刑规定是:【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具体数额: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此,你哥是否会判刑是跟他的涉案金额有关。更有可能你哥哥并不构成盗窃罪。建议你委托当地的律师帮你处理这件事情。

  • 1、有行政拘留记录的,不会影响办理身份证。  
    2、公安机关身份信息管理系统与违法犯罪记录系统是不同的管理系统,需要不同的工作人员获得授权后才可以查询、使用。有案底的人办理身份证时,只要不是在逃犯,工作人员是看不到案底信息的。违法犯罪记录,只有办案机关经过授权才可以查询。  
    3、人生荣誉需珍惜。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一旦有了违法犯罪信息就会终生记录在案,成为当事人永久的”心病“。
  •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盗窃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如果盗窃的财物达不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更不负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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