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向私人银行贷款,三人替贷款人担保,贷款人跑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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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担保公司贷款的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提交所需证件
抵押借款人(自然人)需提供的证件:
1. 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2. 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
3. 还需下列证件(借款人根据自身情况准备相应证件 )
a. 单身证明 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至今未婚的证明 共1份
b. 结婚证明 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 共3份
c. 离婚证明 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离婚后至今未婚的证明 共1份
第二步:专业评估
公司将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实地评估,根据抵押物所在位置、楼层、面积、朝向等预估其大约价值。
第三步:签署委托协议
如果借款人(放贷人)与公司谈妥一切事项后,公司会和借款人(放贷人)签署委托协议书。
第四步:签署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与贷款人必须共同到场,共同签署抵押借款合同。请您在签字之前,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不要漏过任何一个细节。以后若有任何纠纷,此合同都会作为法律依据。
第五步:公证
借款人与放贷人必须共同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第六步:办理房屋抵押权证(他项权利证)
由担保公司派人协助借款人与放贷人办理房屋抵押权证。
第七步:借贷、放款
在一切手续都办理妥当之后,放贷人将把现款打入借款人的户头。至此贷款过程即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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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私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首先你作为担保人,在借款人不能归还借款的状况下,你有权益为对方代为偿付;其次你的担保权益只对你许愿担保的借款保证权益,关于先前的借款没有代偿权益;另你与借款人签的手头协议对第三人即信誉社没有约束效能。详细状况得看你是连带权益保证还是一般保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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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抵押担保方式获取银行贷款,如果到期债务人不能还款,银行可以主张以抵押物拍卖偿还债务。
如果只是以房产提供抵押,未做其他保证,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担保人个人不再承担额外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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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