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和你商量一下,住宅区的停车费是合法的,如果车在住宅区内被抓住的话,住宅区的房地产应该承担责任吗?

消费者维权
2020-01-22 17:30: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业如果有停车场收费许可证合理的收取停车费是法律规定允许的,但是物权法明确规定小区停车场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租赁车位要扣除管理成本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如果物业有停车场收费许可证,你们业委会与人家物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包括了停车场的管理,收费是许可的。
    而且停车费要扣除物业服务成本用于小区不能带走的,如果物业要改变公共区域的用途,要通过广大业主的同意。
    你要知道这个费用的收益是在人家扣除管理成本后全部要给你们业主的,一半的做法是放进专项维修资金,或者补贴在你们的物业费里,还有些小区物业是在年底用这些钱给业主发红包的。

    收费的理由是:这个地方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公共场地,你的车占用了这个公共场地,而没有车的业主则没有享受到这个利益,所以需要付费。
    还有这只是占地费,不是寄存,车丢了不管物业的事。
    划线的目的很简单,现在城市车位供应紧张是普遍存在的,这样做可以缓解你小区的车位紧张问题。
  • 对于该责任的认定,即认定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违约行为,首先要看双方物业服务合同关于物业服务责任义务的约定,如物业服务公司是否应当安装监控摄像,是否在公众场所安装监控,是否定时巡逻、检查,是否提供充足的灯光、照明,是否对外来陌生人员来访进行一定的盘查、登记制度,核实访客信息,出入小区是否严格凭证出入等义务,如果物业服务企业已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物业管理义务,但仍无法避免造成业主财产损害,则物业公司无需对业主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而由业主直接向侵权人追偿或自行承担责任。
  • 根据我对物业费诉讼时效分析,时效一般是2年时效期间。 是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有该权利起2年内不行使的,丧失胜诉权。 你所说的事实符合一般诉讼时效期间2年。 若这期间物业一直催缴,通过其他方式行使。
    以该行为最后一次行使完毕时起算。 就是说如果物业在一直积极的行使权利,请求你的给付行为,那么期间行使一次就发生一次诉讼时效中断,2年期限从该行为结束之日起重新计算。
    物业收取费用,就应该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若怠于履行维护,维修,管理,养护义务,或没完全履行义务。业主有权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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