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做朋友的车朋友开车撞人逃逸了,有我的责任吗,他没有驾驶证

2018-09-07 23:48: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肇事逃逸的前提是要有交通肇事的行为存在,且行为人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如果没有这个前提是不会涉及到肇事逃逸的。具体到您的问题,如果真像您所介绍的那样,电动车是自己倒地造成死亡的,与驾驶人的行为没有任何关系的话,那么律师认为驾驶人在该起事故中是没有责任的,自然就谈不上逃逸了。
  •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如果没有构成犯罪的,可能会被拘留、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般来说,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当然要赔偿,人家要是重任的话,还得承担刑事责任呢。
    第一,会有两个结论,一个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另一个是伤害程度鉴定。如果伤害程度鉴定为重任或以上的,那么这个案件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即要受到刑事处罚,又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如果是轻伤或轻微伤的,那是只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你给对方所有的钱,最好能有个依据。
    交通肇事哪有是故意的,如果是故意的,那就不是交通肇事了,定性会更严重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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