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电动车闯红灯撞上了小货车,骨折,医药费2万,我没买第三者保险,交警还没定段,礼拜天不上班,请问医药费我要垫付吗?这种情况我要付责任吗?会怎么判

2018-09-07 21:59: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推行的保险险种,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者应当投保交强险却没有依法履行该义务,从广义上就对他人构成了侵权。反对观点则认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有无投保交强险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没有因果关系。
    不论责任而直接要求投保义务人首先承担了交强险的赔偿责任限额会造成在事实上的责任倒挂,违反了民法的公平原则
      审判实务中,绝大多数法院按赞同说观点进行责任认定与责任分担,但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的倾向性意见认为:“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理,但应排除对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上乘员伤亡的情形的适用。

  • 1、首先需要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划分事故责任。明确事故责任才能明确电动车在撞人中承担的费用。

    2、关于治疗费用,要有正式的医疗证明与收费依据。可以先寻求交警部门的调节。

    3、交警部门沟通无效后考虑到法院起诉。

    4、法院在收到上诉书后,会先通知电动车车主方应诉,受开庭通知书送达的限制,时间会比较长。

    5、在上诉后和电动车车主应诉后,法院会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讨论赔偿问题与偿还方式。

    6、双方不接受调解的,法院会依法开庭,根据交警认定事故责任情况进行判罚
  • 开车闯红灯不属于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免赔情形,因此开车闯红灯造成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应当理赔。至于保险公司是否能赔偿全部损失,除了看有无不计免赔、有无超过保险金额、有无免赔的项目和费用,还要看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的相关免责条款在投保时是否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作了明确的说明,否则,即使没有投不计免赔或者对方损失中有保险条款规定的免赔项目和费用,保险公司也要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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