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对不起,如果债务人欠50万银行贷款,他就不能偿还!没有抵押贷款!后果是什么?

2020-01-22 06:41: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力偿还银行贷款,只是民事纠纷,不会坐牢。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不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有履行判决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严重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如果确实履行困难,法院也会宽限履行时间的。法律条文:《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1、仅是拖欠银行贷款,属于民事纠纷,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是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一万元以上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1、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以本罪定罪处罚。
  • 法律对于债务人也有一定的保护手段,即在强制执行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会中止执行,债务人的唯一住房和基本生活费用不会被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10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
    (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在提取和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时,“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以上法条中关于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和生活必需品的规定,即是为了保护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存权,是我国执行豁免财产制度的雏形,也是执行豁免财产最直接的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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