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了二年的精装修房子,住21楼,楼上住户还有二层顶楼。去年夏天开始发现卫生间棚顶渗水严重,物业也检查维修几次都不见效果,22楼住户一直空屋子无人居住,水管阀门都闭着,23楼去年夏天人入住后我家开始漏水的。目前22楼住户不配合维修,说不是他家问题,物业和开发商准备刨他家地面检查主管道问题,可是他家就不配合。我该怎么办?去法院起诉谁?

2020-01-21 09:19:1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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