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外地人失业了,为什么要得到失业金,社会保险持续了一年多,快两年了。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1-21 00:48: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及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能缴纳社会保险。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养老保险不可以缴纳。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可能属于个人灵活就业或者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那么都是不满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n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n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n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nn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nn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即两年时间。n需要原单位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p/、
  • 通常情况下,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同劳动着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依法进行社会保险的缴纳。劳动者辞职以后,单位就会去社保局进行办理单位的停交手续。
    所以你辞职以后可以直接去社保局进行个人社保缴纳。
    如果还有其他的疑问的,可以到有关部门进行详细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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