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非法融资和非法融资的界定,在什么情况能够判定?随后什么单位能够举报或是解决?

2020-01-20 23:33: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融资,如若不办手续算是非法融资。非法融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非法融资的特点: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
    二、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五、和非法集资一样,集资方式变换多样,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
  • 非法集资是融资中的不合法部分。
      融资是指为支付超过现金的购货款而采取的货币交易手段,或为取得资产而集资所采取的货币手段。
      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 非法集资需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
    (四)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个人向30人以上吸收存款;单位向150人以上吸收存款。同时,《解释》还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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