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对方全责,但是对方只有交强险。不够赔付。我的是全险,能否要求保险公司代位求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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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
交通事故后,只要事故车辆投保,并且在保险期间内,离开现场同样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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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交通保险理赔的话,您需要跟买保险的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联系,确认是否出现交通事故,需要告知事故情况及车损情况,是什么时间、地点出现的事故,在您报告车损情况之后,工作人员会派员进行核实,如果情况属实,对方会通知您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程序并领取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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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系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与事故责任无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理赔责任。交强险的理赔方式如下:
一、有责任的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
赔偿最高限额:
12.2万 。
二、无责任的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
赔偿最高限额:
1.2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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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