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深圳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能办理非深户销户吗

2020-01-20 17:48: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公积金提取销户的,在银行办理申请以后3-
    3.5个月公积金余额转入至银行账户,可以取出,这里所说的是异地非深户人员不在深工作了以后提取销户的情况自己办理的。在住房公积金网选择自己公积金卡所属银行预约根据预约时间前往银行柜台办理到银行填写一张信息表,姓名、公积金卡号、身份证号等信息银行工作人员打印回执单,就办理好了回家等个3-
    3.5个月,这段时间主要是确认你的社保是否已经停缴(一般人员转移都是不再深圳工作交社保了,所以基本不会出现又交的情况)
  • 职工在下列情况下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  
    (1)被兼并或破产企业的职工未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职工所在单位撤销的;  
    (3)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重新上岗的;  
    (4)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开除、未重新上岗工作的;  
    (5)职工在服刑、劳教期间的;  
    (6)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批准缓缴期限内的;  
    (7)其它原因需要封存的。  职工账户在封存状态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因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账户内余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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