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在借款合同中注明17点以后还款算违约、而在当天17点以后还款收取了违约金,算不算侵权行为,麻烦您了

2020-01-20 16:16: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借款未约定违约金主张的情况,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amp;quot;、第一百一十二条amp;quot;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1、一般民间借贷行为,如果仅仅是出具借条,没有违约金一说。除非双方在借条中明确约定有这样的条款。
    2、对于合同纠纷来说,不论是借款合同纠纷,还是别的合同纠纷,违约金最高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比方说,出借人借了10万元给借款人,那么违约金不能超过2万元。
    3、对于借款合同来说,违约金和利息能够同时主张。
    4、民间借贷,如果借条里没有约定利息,视为不支付利息。
    5、没有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期限过后,可以要求对方支付逾期利息,法院也会支持。
    6、如果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那么,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债务人须双倍支付逾期利息。
  • 借款合同中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可以同时主张,但不得总计超过年利率2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规定: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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