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叔叔和两个人去了别人家装修。下班后,几个人在雇主家喝酒睡觉。雇主不在家。我叔叔半夜起来上厕所,从楼梯上摔了下来。第二天,他们发现他们以为自己喝醉了,当时没有送他们去医院。他们下午通知了家人。这些家庭到达现场后才被送往医院。经过检查,他们发现头部粉碎性骨折,抢救无效后死亡。他们有责任吗?如何分担责任?

2020-01-20 13:39: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下班途中发生车祸,人已经死亡,如果不是劳动者主要责任的话,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是可以认定为工伤死亡的,法律依据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1、酒驾致人死亡,如果是主要责任,那么是涉嫌交通肇事罪的,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除此之外,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4、建议和受害者家属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争取获得谅解,以争取从轻处罚。
  •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第五十八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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