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合并和企业企业兼并含意一样吗?差别在哪儿?能够表述通俗化一点吗?

其它
2020-01-20 10:47: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兼并的一般程序  
    1、在公司初步确定兼并对象后,应着手成立兼并领导机构,抽调资产管理、规划发展、计划、财务、审计等部门人员,组成办事机构,定期研究工作。  
    2、由公司派出由经济、财务、审计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对拟兼并的企业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根据其资产现状和生产经营前景,提出可否兼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在公司作出兼并的决议后,即邀请权威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兼并对象进行资产评估工作。提出并确定资产转让、产权收购价格,提出收购兼并的可行性方案,提出资产的核查、审计报告。  
    4、由公司资产管理部会同财务、计划、人事等部门,提出收购、兼并企业的具体资产转移,人、财、物交接方案,报集团公司领导研究审定。  
    5、由集团公司兼并工作领导机构成员与被兼并企业及其主管部门领导,就资产评估确定的产权交易价格和拟定的兼并方案进行兼并谈判。谈判达成协议后,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书,交司法机关公证生效。  
    6、由我公司派人到被兼并企业办理全面的资产转让移交手续,并办理与工商、税务、银行、房地产与劳动人事部门的登记和变更手续。  由我公司派出工作小组,对兼并企业的领导班子,管理体制,经济运行机制进行全面的整顿,改组和改革。

  • 1、吸收合并。一个企业合并另一企业,被合并方注销,合并方继续存在。
    2、新设合并。原来的企业全部注销,新设立一个企业,为合并后的企业。
    3、控股合并。合并方通过直接或间接控制被合并方50%以上(不含50%)的股权,完成合并。合并方与被合并方继续存在。
  • 公司合并需要什么资料?
    一、公司合并的有关材料
    1、合并公司各方签署的合并协议(加盖合并各方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并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
    (2)合并形式;
    (3)合并后公司的名称;
    (4)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
    (5)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签约日期、地点;
    (7)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2、合并各方公司的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关于公司合并的决议;
    3、合并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报样;
    5、合并后的验资报告;
    6、因合并而注销的合并方的注销证明。
    二、因合并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提交的材料
    新设合并按《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填写有关表格并提交有关材料。
    吸收合并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按《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指南》填写有关表格并提交有关材料;吸收合并后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还应当按照相关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关材料,重复的材料可不再提交。合并后不再保留的公司应当在合并后存续的公司的变更登记前或者与合并后存续的公司的变更登记同时办理公司注销登记,其《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作为合并后存续的公司的变更登记的材料。
    注:
    1、合并涉及注销登记的,根据合并协议中载明的合并公司的债权、债务承继方案,可以不进行清算,注销登记可以不提交清算报告;但是如果合并协议中载明需注销合并方须先行办理清算事宜的除外。
    2、因合并新设的公司的经营范围、吸收合并存续公司新增的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在登记前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在登记前报有关部门审批,凭有关部门的许可文件、证件办理登记注册。
    3、因合并申请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应当在合并公告45日之后。
    4、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