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没有写可以更改姓氏,但现在前夫死了,更改继父姓氏可以吗

离婚
2020-01-20 08:02: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孩子出生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实践中多数随父姓,因为这时候夫妻关系正常,可以很好的协商,所以一般没有问题。 而离婚后,孩子的姓氏没有明确条文,户籍管理规定是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如何如何,没有细化离婚的问题。
    目前我见过的实例(仅限未成年人),如果只是改名不是改姓,那么不用对方同意也可以办。 如果是改姓,如果没有对方同意,大部分可能被判决改回来。而且容易引发抚养费纠纷。
    但是如果确实改姓对孩子有利(比如有的农村观念问题,孩子在当地生活最好用当地村的主姓),那么才会维持改名。 如果协议书有此条款,可以作为自愿的依据。 。
  • 离婚协议书是在监誓人的监誓下,双方签字或按手印一旦形成,就具备法律效力,是不可以随意更改的。   如果想要更改协议,只有两种办法:   一是到公证机关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   二是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   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也是可以进行更改。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更改离婚协议):欺诈、胁迫。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 写离婚协议书要注意什么? 离婚后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 婚姻法律规定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所以就你的情况是需要具体分析的,但有一项可以肯定,就是男方需要承担孩子抚养费的。
  • 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